纬达光电(87300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交易限制 - 董高及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5] - 董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8]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在决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现任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7][8] 股份变动 - 董高股份变动(权益分派除外)2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书面报告,公司当日报送[8] - 任职期及届满后6个月内,董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1][12] - 董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4] 减持规定 - 董高减持应提前15或30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区间不超3个月[15]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等情况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告[16] 违规处理 - 董高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披露[19] - 公司确保董高近亲属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20] - 董高违规公司可处分追责,记录报告披露违规行为[22][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