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澄星股份(600078)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澄星股份澄星股份(SH:600078)2025-09-29 20:33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9月修订,规范公司信息披露[1]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5] - 董事、高管应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有异议需声明理由[6] 重大信息披露要求 - 应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重大信息,不得选择披露时点[7] - 重大事项触及特定时点需及时披露,筹划阶段满足条件也需披露[9] - 无法按时披露重大事项可先披露提示性公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合规公告[10] - 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事项变化需及时披露公告[10] 豁免与暂缓披露 - 信息属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可按规定豁免或暂缓披露[10][11] - 暂缓、豁免披露需符合条件,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11] 禁止行为 - 公司不得通过特定形式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确有需要应及时披露公告[12]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7]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7]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7] 定期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6][17] - 半年度报告有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6][17] 定期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10项内容[17] - 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8] - 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20] 定期报告审议与签署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9] 业绩预告与财务数据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0]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21]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属于重大事件[23]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9]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9]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披露[29]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披露[29]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2][33] - 临时公告由董秘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披露[33] 信息披露管理责任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秘是主要责任人[36] 相关人员义务 - 董事会秘书需将信息披露制度内容通报给持股5%以上的股东[3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等需告知公司董事会[3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告知公司董事会[39]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40]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秘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董秘为负责人[41] 其他要求 - 公司应向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执业资料[41]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具体原因和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41] -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董事会是最高管理机构[44] - 公司公开披露年报前,不得向无法律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45] - 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需经经办人员填写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董事会秘书审批[45]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秘办公室管理,股东会、董事会、信息披露文件分类专卷存档[50] 保密义务与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涉及应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各层次保密责任人应与董事会签署责任书[52] - 未经董事会批准擅自披露重大信息,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5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监督[55]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和保密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55]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等情况,公司将对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分,追究法律责任[57] - 年报披露出现重大差错,公司可按相关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57] - 未按规定报告、审核或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公司可采取多种形式追究责任人责任[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