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隆精密(30156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贝隆精密贝隆精密(SZ:301567)2025-09-29 20:33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在发生后一日内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7]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9] 重大诉讼和仲裁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和仲裁需报告[9] - 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和仲裁事项涉及金额累计计算达标准适用报告规定[10] 信息披露情形 - 净利润为负值或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超50%、实现扭亏为盈、期末净资产为负需披露[13] 信息报告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需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主动告知重大信息并配合披露[15]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权变化等情况需及时告知公司[16]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当日需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供文件[20] - 公司及其各部门、控股子公司需在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事件的当日内报告重大信息[29] 报告时间节点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当日需预报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20] - 董事会或股东会就重大事件作决议当日需报告决议情况[20] - 与有关当事人签署意向书或协议当日需报告主要内容[20] 信息处理流程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当日需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22] 保密规定 - 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及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24] - 未公开重大信息按对股价影响分绝密、机密、秘密三级[24] - 机密级信息知情人员控制在公司董事、高管等范围内,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扩大范围[25] - 秘密级信息可由公司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企业负责人确定,公开前控制知情人员范围[25] 责任人规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的第一责任人[28]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责任人[27][28] 违规处理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包括不报告信息、未及时报告、报告信息有误、拒绝答复问询等情形[32] - 报告人未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直至解除职务处分并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2] 信息披露限制 - 未经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履行法定批准程序,公司任何部门及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披露重大信息[28]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内部信息传递、汇报审批、提醒督促等工作[28] 资料报送要求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由责任人签字后方可报送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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