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隆精密(301567)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超半数,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5]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并提供材料[12] - 快捷通知2日内无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3]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4]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规定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至少每年提交报告[14]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1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起诉违规董事、高管[6] - 有利害关系委员需回避表决[17] 规则生效及解释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9] - 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20] - 与法律或章程抵触时修订报董事会通过[20] - 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20] 时间信息 -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时间为2025年9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