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1997年5月8日发起设立,发起人是一拖集团[6] - 1997年境外上市外资股在港交所主板上市,2012年8月8日内资股普通股在上交所上市[8] - 公司住所为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154号[8]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一拖集团以实物资产和现金出资45000万股国有法人股,持股比例100%[18] - 1997年在香港联交所主板发行33500万股H股并上市,一拖集团持股比例降至57.32%,总股份数达78500万股[18] - 2007年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一拖集团持股44391万股,占比52.48%,H股股东持股40199万股,占比47.52%,总股本84590万股[20] - 2012年首次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5年A股限售股解禁后,A股股东持股59391万股,占比59.636%,H股股东持股40199万股,占比40.364%,总股本99590万股[20] - 2015 - 2016年实施H股回购并注销1005万股H股,A股股东持股59391万股,占比60.24%,H股股东持股39194万股,占比39.76%,总股本98585万股[21] - 2020年实施非公开发行137795275股A股,A股股东持股731705275股,占比65.12%,H股股东持股391940000股,占比34.88%,总股本1123645275股[21] 公司运营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拖拉机制造、农业机械销售等一般项目,以及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等许可项目[14] - 公司经营宗旨是利用境外资金发展农用拖拉机及配件工业,开拓市场提高效益使股东获利[13] 股份管理 - 公司按规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4]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账,公司需在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39] - 股东对违规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42] 股东会相关 - 股东周年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54] - 满足特定情形,董事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95] - 董事会中应包括不少于二分之一的外部董事,外部董事包括不少于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9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需提前14天通知全体董事[115]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须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53] - 公司须提取税后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157] - 满足资金需求且无重大投资等事项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5%[158]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1]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10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董事15天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89] -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在30日内报送文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199]
第一拖拉机股份(00038) - 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