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拖拉机股份(0003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提案与审批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临时提案[9][2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交易需股东会决议[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多种情形需股东会审批[11] 股东会召开 - 股东周年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4]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独立董事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要求召集临时股东会或类别股东会议[18] 通知与公告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类别股东会,将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2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5] - 股东周年大会应在召开21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通知[26] 决议与投票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9]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 公司一年内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需特别决议通过[51]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等应保存于公司住所,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67]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