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 - 成员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有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6] - 现任审计公司前任合伙人特定日期起两年内不得担任成员[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任命[7] - 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7]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六十日内补选[7] 会议安排 - 至少每年与核数师开会两次[11]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会议[26][27] - 召开会议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28] - 会议需不少于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8] 主要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9][10][11] - 制定举报政策及系统[12] - 担任公司与外聘核数师的主要代表,监察二者关系[13] - 督促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并提交报告[1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与核数师协商确定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安排[24] - 要求高管人员直接报告工作或接受质询[22] - 审阅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7]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1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0]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30] - 委员对公司事宜有保密义务,否则担责[31]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33] - 工作细则“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少于”不含本数[33] - 工作细则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34] - 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5]
第一拖拉机股份(000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