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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30021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鸿利智汇鸿利智汇(SZ:300219)2025-09-29 21:04

担保额度与审议 - 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及以下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判断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是否超70%,以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13] 担保管理与条件 - 所有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4] - 公司可为满足特定条件且偿债能力强的独立法人单位担保[6] - 公司和子公司为他人担保,分别明确担保管理职能部门[7] 担保审查与要求 - 董事会审查申请担保人,资料不充分或有特定情形不得担保[10] - 为控股、参股子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11] 担保披露与监督 - 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及时披露,担保余额不超审议额度[11] - 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使原有担保成关联担保,及时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3] - 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及偿债能力,发现问题董事会及时采取措施[13] 特殊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16] - 对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5][16]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6] 违约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及时披露[22] -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