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30021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鸿利智汇鸿利智汇(SZ:300219)2025-09-29 21:04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6] - 八种情形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0] -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十日内召集并主持[13]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24小时通知董事[17]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22] 董事会会议出席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4]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26]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8] 董事会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37] - 现场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在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40] - 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2]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4] 董事会审议权限 - 董事长对部分交易可在限额内审议决定,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等[4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通过[47] - 公司对外捐赠财物价值30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决定,超800万元提交股东会决定,不足300万元由董事长决定[48] 董事会会议其他规定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52]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54] - 会议可全程录音,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内容包括会议届次等[56][58]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62]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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