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委员会成立与构成 - 审核委员会于2010年3月26日成立[5] - 成员最少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大多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人有合适会计资格或相关财务管理经验[9]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至少每六个月举行一次,至少提前七天通知,特殊情况全体成员书面同意除外[12][13] - 处理事项法定人数为两人,若仅两名成员出席,其中一人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3] - 决议案可经全体成员书面通过[15] -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事宜及决定,草稿和最终本分别在会后合理时间发送成员[18] 职责与工作内容 - 维护与内外核数师关系、审阅审核相关资料、检讨审核充分性等[20] - 主要负责考虑外聘核数师的委任、续聘等事宜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20] -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调查结果及推荐建议[28] - 成员出席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并回应股东提问[28] - 审查公司财务申报系统、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23] - 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及相关报告,关注会计政策等事项[22] - 审查公司是否遵守相关法规及上市规则[25] - 检讨集团的风险状况及采取适当措施[25] - 评估集团的企业管治职能[25] - 委托调查可能对集团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嫌欺诈等行为并审查结果[32] - 审阅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32] - 审阅集团会计及内部审核部门雇员表现[32] - 就改善集团风险管理等制度向董事会提供建议[32] - 若董事或雇员履职不当可要求董事会撤换[32] - 要求董事会撤换集团外聘核数师[32] - 必要时寻求外部专业意见并让第三方列席会议[32] - 检讨及批准对冲政策及程序[32] - 执行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政策及程序[3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可修订、补充及撤回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条文及决议案[31] - 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可应用于审核委员会会议程序[32]
星谦发展(00640) - 审核委员会之职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