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看股份(30126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近36个月有违法违规记录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6]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8]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除 - 提前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需60日内补选[8][9]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独立董事职权与履职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4]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15]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17] - 职责包括参与决策、监督冲突等[10] - 特别职权有聘请中介、提议开临时股东会等[10] - 发表独立意见需含重大事项情况[11]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会议[13]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19]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19] - 及时发会议通知,保存资料至少10年[19]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20] - 董事会会议现场召开为原则[20] - 相关人员配合行使职权[20]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0]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0] 独立董事津贴与制度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股东会通过并披露[21] - 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