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看股份(30126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 则 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与职权包括: 第一条 为强化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同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两名,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且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