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看股份(30126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海看股份海看股份(SZ:301262)2025-09-30 15:50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规则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6][7] - 审计委员会未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8] 临时提案规则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与登记规则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延期与取消规则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若有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5] 投票规则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7]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代理人有权出席,一股一表决权,公司自持股份无表决权[17]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27]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31]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事项决议由非关联股东按比例通过[3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或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3]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不得搁置,变更提案视为新提案[33]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4] 其他规则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4] - 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通过,公司2个月内实施[37]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38]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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