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联众(30009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易联众易联众(SZ:300096)2025-09-30 17:31

制度修订与制定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新增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1][4] - 修订《公司章程》及9项制度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新增4项制度无需提交[1][4] 股份与股本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4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4.3亿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3亿股,无其他类别股[10] 股份交易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1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13][15]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1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1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0] - 股东会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20]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7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情况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1]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25] 董事任职资格与选举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得担任董事[31]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29] 公司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35] - 公司设CEO 1名,可设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48] 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46]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等[4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48]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会计报告[51]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55]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5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57][58]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解散应成立清算组清算[59][60] - 清算组应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结束后制作报告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