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范围 - 公司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等[2] 投资原则 - 投资应遵循收益最大化等多项原则[4][5] 决策机构与权限 - 股东会、董事会是投资决策机构[7][16] - 重大投资项目决策按“先党内、后提交”原则进行[9] - 投资资金不超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50%需董事会审核批准[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需股东会审批[10] - 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20%以下等情况有决策权[12] - 总经理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下等情况有决策权[13] 部门职责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应对重大投资项目分析研究[16] - 战略投资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立项等工作[16] 特殊情况决策 - 预计投资总额超过审核额度10%以上需再决策[28] - 投资项目比原计划滞后2年以上实施需重新履行资产评估或估值程序[29] - 重大投资项目调整年度投资计划需说明原因及内容并履行决策程序[28] 审批材料 - 投资项目审批需准备尽职调查报告等多种材料[24] 可行性研究 - 股权类投资项目由战略投资部门统筹相关部门完成可行性研究论证[22] 后评价 - 对投资项目实施后评价总结经验完善决策管理[31] 投资限制 - 严禁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公司增加投资或注入资产、股权[34] 违规追责 - 投资决策违规的多种情形需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37] 信息披露 - 公司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9] 计划执行 - 公司及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年度投资计划,加强过程管控和预算管理[28]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规定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执行[42] - 制度由公司战略投资部门负责解释、修订[4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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