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安彩高科安彩高科(SH:600207)2025-09-30 19:33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与原则 - 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3] - 应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和独立性原则[4] 决策与组织架构 - 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审计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6][7] 评价内容与程序 - 围绕内部环境等要素进行[9] - 程序包括制定方案等环节[13] 缺陷认定与报告 - 缺陷分设计和运行缺陷,有重大、重要和一般之分[16] - 重大缺陷由董事会最终认定[18] - 报告至少含董事会声明等内容,基准日12月31日,4个月内报出[20] 其他规定 - 迟报等造成损失追究责任[24][25] - 制度未尽事宜以相关规定为准[26] - 由审计业务管理部门修订和解释,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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