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9,312,554元[9] - 公司营业期限至2034年8月21日[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89,312,554股,均为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为公司利益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公司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25%[3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8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2]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108] -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需事先听取公司党委意见[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9] 交易权限规定 - 公司对外投资等所需资金不超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50%[110] - 单笔担保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由董事会审议[113] - 董事会授予总经理交易权限中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下[146]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6]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5]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55][15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73][17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83][184]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章程(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