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建艺(00278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管理责任与部门 - 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秘是具体负责人[7] - 投资与证券事务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专职部门[7] 服务对象与沟通内容 - 服务对象包括投资者、监管部门等[10]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12] 沟通方式与活动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等[13] - 必要时举行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15] 信息披露与管理 - 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规定信息[14]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16] - 通过互动易与投资者交流并处理相关信息[20] 活动记录与档案 - 活动结束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附件[17]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并妥善存档资料[17] 活动限制 - 避免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特定活动[17] - 避免在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前十五日内接受特定活动[17] - 避免在重大事项发生至依法披露前接受特定活动[1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按相关规定执行[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