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000410) -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管理办法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 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 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暂缓、豁 免披露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 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 露的,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 1 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 人利益的; (三)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