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洋(00208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9]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25%[10] - 离婚分配股份后,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不超25%[10]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等前5日不得买卖[5]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两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3] - 股份变动事实发生两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15]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2] 减持与增持规定 - 大宗交易减持首次卖出前15日报告披露计划,每次披露区间不超三月[16]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按规定时间报告公告[16] - 股份被强制执行两日内披露[16] - 未披露增持计划后续增持应披露计划[17]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未完毕应披露情况[17] - 发布增持完毕公告前不得减持[17] 违规处理与制度说明 - 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披露情况等[18] - 持股变动达规定按法规报告披露[18] - 制度“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20]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