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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利斯(002330) -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得利斯得利斯(SZ:002330)2025-10-08 15:46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九月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 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 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 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和 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有较强的使命感和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