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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力 特(000635) -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英力特英力特(SZ:000635)2025-10-08 15:46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负责统一领导公司信息披露事项,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5]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披露[7] - 独立董事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8] 信息披露执行 - 证券与法律事务部是信息披露执行部门,负责信息收集等工作[9] - 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受本办法约束,其他披露义务人应依规履行义务[4]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3]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3] 重大交易披露 - 公司发生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时应及时披露[17] - 公司发生的交易(受赠现金资产除外)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时,除披露外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按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较高者计算,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时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担保事项披露 - “提供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应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多种特定情况的担保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披露[2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21] - 公司与关联人(除提供担保)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3]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为负值、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超50%、实现扭亏为盈需进行业绩预告[26] 其他事项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4]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方案内容[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8] - 公司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30] - 董事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知晓重大信息后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通报证券与法律事务部门[34] -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预警机制,监控和预警涉及金额交易和关联交易事项[36]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第一责任人[37] - 证券与法律事务部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保管等工作[38]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38]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对知晓信息负有保密责任[4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41] - 公司发现特定对象稿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报告深交所并公告[38]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45] - 依据办法对相关责任人处分,处理结果需在五个工作日内报证券监管机构或深交所备案[48] - 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3]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3]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3] -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所有信息披露文件存档管理负责[45]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接受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监督[47]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等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51] - 公司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