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60516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流程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候选人建议和材料[11] 会议规则 - 会议审议事项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3] - 应由过半数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3] 记录保管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