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60516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8] - 因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年转让不超25%[12]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6]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6]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委托申报个人信息[9]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委托申报[9] 减持计划 - 减持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1] 违规处理 - 董事会收回董高违规所得收益并披露[13] 办法规定 - 办法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