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变动 - 2023年3月8日公开发行3,691,35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36,913.50万元[3] - 2023年9月14日至2025年8月31日,可转债转股新增股本112,398股[4] - 公司股份总数由400,451,000股变更为400,563,398股[4] - 公司注册资本由40,045.10万元变更为40,056.3398万元[4] 经营范围 - 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5]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经营范围新增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相关内容[7] 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修订后,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具体人选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和更换[6] - 公司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因特定情形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8] 股东权益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将收回收益[9]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高管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11]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法定最低人数或少于本章程所定人数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0]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0] 交易审议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 - 审议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交易[14]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议[1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7] - 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有条件时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47]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也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48] 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36]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至五名[42] - 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45] 其他 - 公司章程变更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59] - 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2项治理制度,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0][61]
新中港(605162)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