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农联合(00304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农联合中农联合(SZ:003042)2025-10-10 17:46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确保董事 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 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 3 名成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 成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