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联合(00304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委员在任期内 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形时,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五条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如董事长为委员会 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