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联合(00304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利润分配的顺序 第三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公司的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五条 公司违反《公司法》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