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联合(00304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 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票买卖行为的申报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个人信 (一)公司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 易日内;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