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600853) - 龙建股份公司章程(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龙建股份龙建股份(SH:600853)2025-10-10 18: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4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获批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14031746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014031746股,每股面值1元[8][16] - 公司原名为黑龙江省北满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3月16日变更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6]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多项业务[13][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按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及比例限制[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2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23]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3]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等[2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有诉讼权利[32]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7]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相关提议及通知有时间规定[47][52][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7] - 股东会普通决议、特别决议通过条件不同,部分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70][71] 决策权限与程序 - 公司重大事项如购买出售资产、投资、关联交易等按金额不同需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41][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有提议和召集规定[114] - 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组成、职责及会议规定不同[119][124] - 总经理有一定额度事项的审议批准权限[132][133]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按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支付股利顺序进行[145]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7]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比例有最低要求[147] - 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及通过有程序要求[147][149]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20天通知[157] 其他 - 公司党委由七名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组织工作经费按比例安排[136]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4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合并有通知和公告要求[164]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超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