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等议案[1] - 注册登记机关由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为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营业执照号码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45659029G[1]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 章程修订 -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去掉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表述改为财务负责人[2]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中,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2] 股份相关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方式改为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法律等认可的其他方式[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3] - 原规定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的条款被删除[4] 股东权益 - 股东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等向法院提起诉讼[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8] 股东会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6]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1][1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新增职工代表董事1名[13] -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14]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0] - 公司新增设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事务[2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21]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相对稳健、稳定,存在特定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22] 审计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9] - 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等进行监督检查,应保持独立性,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22] 其他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3]
新北洋(00237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调整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