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洋(00237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治理机制完善 - 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委员会与事务所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审阅报表[2] - 督促事务所提交审计报告,再次审阅初步意见报表[3] 决策流程 - 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3][10] 报告要求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4] 保密与生效 - 相关人员年报编制和审计期间负有保密义务[4]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