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洋(00237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新北洋新北洋(SZ:002376)2025-10-10 18:31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4] - 近3年受证监会处罚或市场禁入未解除者不得担任[4] - 近3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5]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会推荐,经培训考核合格或交易所认可后聘任[10] - 聘任需向交易所提交推荐书、简历等文件[10] - 出现规定情形或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应解聘[11] 责任与申诉 - 董事会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秘书应承担赔偿责任[13] - 秘书对处罚不服,可15日内向证监会或指定机构申诉[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