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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心科技(001231)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农心科技农心科技(SZ:001231)2025-10-10 19:3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解任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辞任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 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离任时间、离任的具 体原因、离任的职务、离任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 继续任职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存在,说明相关保障措 施)等情况。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