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或单独/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7]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8] 临时提案 - 单独/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二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10]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1]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等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表决权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13]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且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16]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 决议通过 - 股东会对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0]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有关派现、送股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具体方案[20]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1]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农心科技(001231)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