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心科技(001231)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 室印章。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和调整现有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 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