漱玉平民(301017) -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相关人员和外部单位或个人[2] 管理与保密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负责监管[2] - 董事和高管等在报告披露前或事项筹划期负有保密义务[4] 信息报送规定 - 公开披露年报前不得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材料[6] - 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报信息时间不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6] - 向政府部门等提前报送资料应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并登记备案[6] - 商务谈判等特殊情况提供未公开信息应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6] - 报送未公开信息需经审批,必要时董事长批准[6] 责任追究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否则公司追究责任[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