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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能(0113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10 22:32

制度修订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16年7月28日首次制定,2019年10月30日第一次修订,2025年8月15日第二次修订[5] 披露条件 - 符合信息保密等条件,公司可暂缓、豁免披露信息[6]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 申请流程 - 特定信息申请,业务部门填审批表交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两个交易日内审核[8] 后续处理 - 符合条件信息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保存不少于十年[8] - 已暂缓、豁免披露的商业秘密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10]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内容,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11] 材料报送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将登记材料报送注册地证监局和上交所[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