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风险防范 -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采取反担保等措施,反担保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7] 担保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1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1]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1] 担保额度调剂 - 公司向合营或联营企业进行担保额度预计,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4] - 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担保额度[14] 担保合同管理 - 担保合同订立时需审查主合同等,拒绝不合理条款[16] - 公司法定代表人等需根据决议签署担保合同,不得越权[16] 担保核查与披露 - 公司董事会每年对全部担保行为进行核查并披露结果[19]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需及时披露[28]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3] 担保后续处理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19] 重大事项报告 - 发现被担保人经营恶化等重大事项,责任人应及时报告董事会[18] 保密与责任追究 - 任何知悉公司担保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5] - 公司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应追究责任[29] - 经办部门人员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责任[29]
奕瑞科技(688301) -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