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通过情况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年度、中期、季度报告,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1][12] -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2]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13] 业绩预告与快报要求 - 业绩预告区间数上下限变动幅度绝对值原则上不超30%,最大不超50%[13]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3][14] - 业绩快报、预告财务数据与实际差异达20%以上,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4] - 业绩快报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同比变动达30%以上,应说明原因[14] 审计相关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拟实施送股或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依据中期或季度报告财务报告应经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审计[12] - 定期报告中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46] 重大事项披露要求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0][34][43] - 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立即披露[20]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8]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利润、净利润占公司相应指标10%以上且超规定金额需披露[28]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披露[3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减5%需披露[36]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等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36] - 董事等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3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披露[43] 信息披露职责与管理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实施[40] - 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40] - 以董事会名义发布临时公告应提交全体董事审阅并经董事长审核签字[47]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解聘、更换原因和其陈述意见[45] 保密与文件管理 - 信息知情人员对未公开重大信息负有保密责任[50]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应在披露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56] - 公司聘请中介机构需签订保密协议,各部门业务合作不得泄露无关内幕信息[52] 人员信息管理 - 公司关键人员已申报信息变化应在2个交易日内填报股东持股变动信息[60] - 公司新任董事等应在任命后1个月内签署声明及承诺书并报备,声明事项重大变化(持股除外)应在5个交易日内更新[61] - 公司应报备控股股东等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情况,信息变化应在2个交易日内修改[62] 控股子公司管理 - 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应指定信息披露报告人,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57][58]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视同公司重大事件[24] 违规责任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可被处分并要求赔偿,违规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应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64][6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7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72]
特瑞斯(83401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