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瑞斯(8340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 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 决结果为: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834014 证券简称:特瑞斯 公告编号:2025-104 第一条 为规范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