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标(8731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制度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于2024年12月10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3] - 成员由3名外部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8]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4]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0]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0] 考核流程 - 工作组提供公司主要财务和经营资料[12] - 先由高级管理人员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最后提报酬方案报董事会[12] 细则相关 - 实施细则由董事会批准后实施[22] - 细则抵触时需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22]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资料提供 - 公司需提供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等资料[23] 落款信息 - 中纺标董事会落款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