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电子(83721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智新电子智新电子(BJ:837212)2025-08-28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审批规则 - 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特定事项需2/3以上表决通过[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须经股东会审批[7][8]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应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8] 申请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申请由财务部统一受理,被担保人需提前30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及附件[12] - 财务部负责初审及日常管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合规性复核及组织审批程序[12] 合同管理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合同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16] 监督披露 - 财务部负责统一登记备案管理,按季度将情况抄送董事会办公室[16] - 被担保债务展期视为新担保需履行程序,不能履约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8]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还款应及时披露[21] - 公司应披露截止披露日对外担保总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2] 责任追究 - 违反规定擅自担保或相关责任人怠于履职造成损失应担责[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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