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威(834261) -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027-1 号 | 一、增持人的主体资格 | | --- | | 二、增持人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 | 三、本次增持的信息披露 | | 四、本次增持行为属于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 | 五、本次增持行为属于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 1 释 义 注:本法律意见书中若出现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 Grandway Law Offices 成。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2 目 录 本法律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系北交所上市公司, 一诺威、公司 指 股票代码:834261 指 徐军,系一诺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增持人 增持人于 2023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期间通 本次增持 指 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