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威(834261)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诺威"或"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81]号)核准,并 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 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932,74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