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以工商登记为准[2][83] - 修订原因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84] 法定代表人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2] 财务资助与股份发行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调整,含向不特定对象、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5] 股份收购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情形增加,可通过公开集中交易等方式进行[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资金从税后利润支出,3年内转让或注销[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主体上市前持有的股份,自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等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7][8] -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在实现盈利前,控股股东等人员自上市之日起2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股份[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8]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9] - 公司董事会秘书收到股东知情权书面请求,需在5日内提供相关信息[10]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请求撤销,需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13]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机构诉讼或直接诉讼[14][18] - 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并披露[15]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15]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需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事项[20] - 股东会需审议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的事项[20] - 股东会需审议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的事项[20] - 股东会需审议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过750万元的事项[20] - 股东会需审议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过750万元的事项[20]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0][21]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20][21] 担保与财务资助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股东大会(股东会)审议通过[2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23]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审议,且表决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审议[23]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4]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24]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5]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不足5人)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5]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5]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46]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有3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0] 利润分配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73] - 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73] 其他 - 公司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并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70][71]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71]
中航泰达(836263)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