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泰达(836263)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现金分红政策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0%,近3年累计不少于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0] - 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10] 公积金规定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6]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论证说明并经股东会表决[22]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