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泰达(83626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议案[2]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控股股东、董高监等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人员[5] 责任情形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六种从重处理、四种从轻处理[7][12] 追究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六种,可附带经济处罚[13][10] 制度生效 - 制度经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4]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议案[2]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控股股东、董高监等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人员[5] 责任情形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六种从重处理、四种从轻处理[7][12] 追究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六种,可附带经济处罚[13][10] 制度生效 - 制度经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