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泰达(836263)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中航泰达中航泰达(BJ:836263)2025-08-28 00:00

制度议案 - 2025年8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选举2名及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6] 表决票数计算 - 出席股东会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拟选举董事人数之积[10] 当选规则 - 每位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未累积)二分之一[12] 缺额处理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但超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缺额下次股东会选举填补[12]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不足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2] - 第二轮选举仍未达要求,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12] 票数相同处理 - 获超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权数二分之一选票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多者当选[13] - 两名或以上候选人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进行第二轮选举,仍不能决定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董事会成员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该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