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规则修订 -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6] 董事会权限 - 经授权可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累计融资额低于一亿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6] - 需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事项[7] - 需审议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事项[7]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董事长选举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10] - 特定主体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1]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不足则顺延或获认可后按期召开[13] 会议要求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1名董事1次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2名董事[15] 表决规则 - 表决一人一票,书面或举手方式[16] - 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需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18] - 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1个月内不再审议[19] - 特定情况可要求会议暂缓表决[19] 会议方式 - 以现场召开为主,也可非现场或结合方式[20] 会议记录 - 秘书安排人员做会议记录、纪要和决议记录[20][27]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2] 专门委员会 - 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22] -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22] - 未设置战略等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22] - 董事会制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2]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23]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3] 规则制定 - 规则制定主体为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4] - 规则制定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24]
中航泰达(836263) - 董事会议事规则